铧强中学“红旗团支部”评选细则
发表时间:2011-12-5 14:43:06 来源:铧强中学团委 编辑:学校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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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目的:为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更好地发挥团组织的育人功能、服务功能、导向功能,使班级团支部成为基层的战斗堡垒,激发团支部工作的创新精神和工作热情,引入竞争机制,特制定本评选细则。

二、评选办法:以学月为单位,分年级评选,高中每个年级3—5个,初中每个年级1—2个,每月末评选,下月初颁发流动红旗,学期末汇总评选出一学期的先进团支部,在开学典礼上予以表彰。

三、评选依据:

常规部分(共45分):

1.组织建设5分(以班级团员人数占全班总人数比例给分,每少10个百分点扣0.5分);

2.主题团会12分(每周3分,学月总分12分,以团委检查打分为准);

3.黑板报5分(以团委布置检查打分为准);

4.宣传稿件8分(以广播站学月播出数量与质量为准,上交1篇计0.2分,播出1篇计0.5分,总分不超过8分/月);

5.团干部培训会议5分(以学月团委组织团干部会议记载为准);

6.团员形象检查5分(重点是升旗仪式或者团的大型活动团徽佩带,每学月检查一次,以打分记载为准);

7.团支部工作手册检查5分(以每月月末上交检查打分为准)。

加分部分(不超过15分):

1.好人好事(以团委记载为准、酌情加1—3分);

2.团的活动(本班或团委安排布置的工作,以班级上交材料或团委记载为准,酌情加1—10分);

3.特殊贡献(上级或学校团委安排给该班任务,完成好,酌情加3—10分)。

扣分部分:班级有学生违规违纪(以政教处和团委纪律处分记载为准,酌情扣分)。

四、附则:

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。

仁寿县铧强中学校团委

2011年9月19日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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